坦承轉讓禁藥是否可以減刑?被告轉讓甲基安非他命,如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,得否應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?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於110年8月18日宣示109年度台上大字第4243號裁定,認為: 行為人轉讓同屬禁藥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(未達法定應加重其刑之一定數量)予成年人...